孕婦孕期須做四大檢查項目
孕婦孕期要做哪些檢查項目呢?對一些有異常情況的孕婦,特別是高位孕婦,醫生會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,建議做一些相關的檢查。
1、甲胎蛋白篩查
甲胎蛋白檢查適宜在懷孕16~20周實施,甲胎蛋白檢查是通過對孕婦血中的甲胎蛋白含量數值,來了解胎兒是否有問題,甲胎蛋白數值常很低,若此時血中甲胎蛋白升高,所懷德胎兒可能有神經管缺損,如脊椎裂或其他腦發育異常。但這不是唯一的結論性證據,雙胎時甲胎蛋白水平就可能升高。低于正常水平的甲胎蛋白通常指示有先天愚型(唐氏)綜合癥的危險。要根據準媽媽的年齡、體重及懷孕的時間綜合分析,如果甲胎蛋白檢查發現了問題,通常還需要做其他的檢查,才能得出結論性的結果。
?。?、絨毛膜絨毛取樣檢查
此項檢查適宜在懷孕9~12周進行。利用超聲波檢查確定胎兒和胎盤的位置后,通過子宮頸部,抽取絨毛組織,做染色體或基因分析,可診斷35歲以上孕婦及胎兒的異常,胎兒是否患有先天性畸形,胎兒有無遺傳病,如鐮狀細胞性貧血、血友病和囊性纖維化病。
35歲以上的孕婦、以前生產過畸形兒的孕婦、家族中有遺傳病例的孕婦,都必須做絨毛膜絨毛檢查。
?。?、懷孕后期的常規檢查,檢查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
多普勒(Doppbr)檢查。測定胎兒的心跳強度和頻率,檢查胎位是否正常,確定胎兒發育是否良好。一些常規檢查的內容和指數
乙型肝炎(HBV)病毒學檢查
在病毒性肝炎中,以乙型肝炎發病率最高,如果在妊娠早期感染上乙肝病毒,就會使早孕反應嚴重,而且容易發展為急性重癥肝炎,對孕婦的生命造成極大的威脅。乙肝病毒,可通過胎盤感染胎兒。